经相关部门批准。临沂动植物园于2019年5月29日将大熊猫“融融”、“银柯”由四川运回临沂。经过一段时间环境适应后,目前已对外展出,状态***。
为满足社会各界对大熊猫的关心关注,并监督、督促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饲养管理工作。为此我们面向社会招募了30名的大熊猫社会监督员。
这30名社会监督员将与临沂动植物园一起共同进步,并协助临沂动植物园不断提升整体运行水平,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及动植物保护事业。并代表社会各界监督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饲养水平及操作规范。
“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社会监督员”代表,临沂大学学生张晓菡同学在仪式上发言。她说,作为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社会监督员要在大熊猫社会监督员协调办公室的联系下,监督、督促并协助临沂动植物园不断提升大熊猫保护及饲养管理水平,公开透明的向社会各界展示临沂动植物园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要树立并对外积极宣传保护大熊猫及其他各类野生动植物意识,提出自己合理的建议,客观公正的向临沂动植物园反映社会各界对饲养大熊猫工作意见,并且积极参加临沂动植物园组织的大熊猫相关活动。
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社会监督员行为守则
为促进大熊猫保护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大熊猫保护及饲养水平,合理规范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社会监督员的行为,特制定本守则。
1、督促并协助临沂动植物园不断提升大熊猫保护及饲养管理水平,公开透明的向社会各界展示临沂动植物园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2、牢固树立并对外积极宣传大熊猫及其他各类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
3、关注并监督大熊猫饲养管理情况,通过电话、信函或当面告知等方式及时向临沂动植物园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4、及时、客观公正地向临沂动植物园反映社会各界对大熊猫饲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按照社会监督员管理办公室要求,积极按时参加大熊猫保护的相关会议和活动。
7、不得持证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8、不得与被监督对象存在利益关系,不得接受或者向被监督对象索取任何可能对工作的客观公正性产生影响的财物。
9、遵纪守法,不得散布不实谣言,不得私自以临沂动植物园大熊猫社会监督员的名义对外公开发布未经证实的临沂动植物园相关信息。
10、积极配合大熊猫社会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发布与大熊猫保护工作相关的正能量文章。
11、大熊猫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一年。任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大熊猫社会监督员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可以续聘。
12、社会监督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办公室可以解除其社会监督员身份,收回社会监督员证: